三亿体育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激勵三亿体育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陜西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陜財辦教[2020]206號)文件精神👨🏼🚒,結合三亿体育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為三亿体育在籍全日製普通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章 獎勵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三條 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第四條 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三亿規章製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六)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參評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均位於年級相同專業前 10%(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至少有一項位於5%🔵,)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對於排名靠前未被推薦的🧖🏼♂️,須由二級學院附專題報告予以詳細說明;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程序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具體程序如下:
(一)由學生處根據陜西省教育廳每年下達給三亿体育的國家獎學金的名額,按照參評學生人數比例分配推薦名額,組織評審工作🐐;各二級學院以年級為單位將評選國家獎學金的條件與程序及時向學生傳達🚴🏻♂️;
(二)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各二級學院對遞交申請的學生進行民主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報送二級學院評審小組審查🥋;
(三)各二級學院將審查通過的名單在學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報送學生處;
(四)學生處對各二級學院上報的學生材料進行復審🎱🍲,提出三亿体育當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五)公示無異議🚶🏻♀️➡️,將三亿体育國家獎學金建議名單報省教育廳審批🤱🏽。
第四章 發放及管理
第六條 經上級部門審批通過後,國家獎學金通過學生個人銀行卡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將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並錄入全國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條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國家獎學金,並接受三亿紀檢和上級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三亿体育國家勵誌獎學金管理辦法
為激勵三亿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奮發成才,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陜西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陜財辦教[2020]206號)精神,結合三亿体育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三亿体育全日製本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定,實行等額評審
第三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四條 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須通過三亿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第二章 獎勵標椎和申請條件
第五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六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三亿規章製度𓀍;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六)在校期間品學兼優🛗,上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3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七條 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應為三亿体育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學生🚶🏻♂️。
第八條 每年9月30日前,輔導員組織召開班會將評審條件與程序告知每位學生,符合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各學院提出申請。
第九條 根據申請,各二級學院各二級學院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並提出初選名單𓀜。
第十條 各二級學院評審小組對提交的初選名單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生活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核⚽️,並將審核通過的初審名單在本學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復查🥎。
第十一條 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對各院上報的國家勵誌獎學金初審名單進行復查,提出三亿体育當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公示無異議,向省教育廳上報三亿体育國家勵誌獎學金建議名單💆🏻🧛🏼♀️。
第十三條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 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第四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四條 勵誌獎學金撥付到位後,由三亿通過劃入學生本人銀行卡的方式一次性發放給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第十五條 各二級學院應對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跟蹤監督🤨,對弄虛作假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其所獲國家勵誌獎學金🫲🏿,通過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處分等方式給予懲處🏊。
第十六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並接受三亿紀檢和上級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三亿体育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根據《陜西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陜財辦教[2020]206號)文件精神,結合三亿体育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三亿体育全日製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預科生)。
第三條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實行等額評審🧙🏻🫨。
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 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須通過三亿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第二章 獎勵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分為兩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每生每年3800元🤑🥜;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每生每年2800元。
第七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三亿規章製度𓀋;
(四)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六)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八條 每年9月30前🪽,輔導員組織召開班會將評審條件與程序告知每位學生,符合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各學院提出申請⤴️,並遞交《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九條 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對提交申請的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生活🧑🎨、日常消費等情況進行全面評議,並提出初選名單。
第十條 各二級學院評審小組對提出的初選名單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的初審名單在本學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送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復查🏇🏻。
第十一條 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對各二級學院上報的國家助學金初審名單進行復查🕺🏼,提出三亿体育當年國家助學金建議名單,報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公示無異議🖼,將三亿体育國家助學金建議名單報省教育廳。
第四章 助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三條 助學金撥付到位後,由三亿通過劃入學生本人銀行卡的方式一次性發放給學生🥿🕵🏽♂️。
第十四條 各二級學院應對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跟蹤監督🧑🏽⚕️,對弄虛作假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其所獲國家助學金🦽👵🏻,通過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處分等方式給予懲處。
第十五條 國家助學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並接受三亿紀檢和上級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服兵役高等三亿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鼓勵高等三亿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員征集質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統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業能力,國家對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三亿學生實行國家教育資助。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高等三亿學生是指髙校全日製普通專科 (含高職)、本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在校生和 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製普通專科(含高職)、本科的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下簡稱高校學生)🧜🏿。
第三條 應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以下簡稱 入伍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高 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 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 三亿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單招考入高等三亿並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第四條 下列高校學生不享受以上國家資助🪑:
(一)在校期間已通過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
(二)定向生(定向培養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國防生🫄🏻;
(三)其他不屬於服義務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隊入伍的學 生。
第二章 受助年限
第五條 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應當首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條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後,國家助學貸款停止發放。
第七條 入伍資助期限為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製 期。對復學或入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的不在學費減免範圍之內👸🏽。
入伍資助年限按照國家對專科(含高職)🅿️、本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準🔦,入伍前已完成規定的修業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後接續完成規定的剩余修業年限,即為學費 減免的年限;退役後考入高校的新生🕺🏼,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
對專升本、本碩連讀學製學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專科或本科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碩士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入伍資助🫴🏼,以高職階段學習時間計算🤵🏻♂️。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學 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第三章 申請、審核和發放
第八條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應征報名的高校學生登錄全國征兵網👨🏽🦱,按要求在線填 寫、打印《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三亿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 I》(附7-1,以下簡稱《申請表I》🏊🏻♂️,一式兩份)並提交高校 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 貸款計劃書。
(二)高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I》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標準🙇🏻、金額等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後➔,在《申請表I》上加蓋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三)學生在征兵報名時將《申請表I》交至入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學生被批準入伍後,縣級征兵辦對《申請表I》加蓋公章並返還學生🦸🏿。
(四)學生將《申請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五)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學生寄送的《申請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後,對各項內容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向學生進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對於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4️⃣,由高校按照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余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對於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由高校根據學生簽字的還款計劃🧏🏼♂️,將代償資金一次性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第九條 退役後自願回校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和退役後考入高校的入學新生👩💻✫,到高校報到後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填報《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三亿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附7-2)並提交退役證書復印件。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及時對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第十條 入伍資助資金不足以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與經辦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償還剩余部分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條 應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屆畢業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應由學生本人繼續按原還款協議自行償還貸款,學生本人憑貸款合同和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銀行憑證向三亿申請代償資金。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條 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應將本年度入伍資助經費使用等情況⛏,報省教育廳審核。省教育廳審核無誤後🤷🏻♂️,於每年 11月15日前,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十三條 因故意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學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的學生,高校應取消其受助資格。各級(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及時將被退回學生的姓名、就讀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征兵辦公室🚦⬇️,並按照學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通報同級教育部門。
第十四條 被部隊退回或除名並被取消資助資格的學生,如學生返回其原戶籍所在地✊,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 資金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回;如學生返回其原就讀高校🧚🏿♂️🩴,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學生原就讀高校會同退役安置地縣級征兵辦收回📊。各縣級教育部門和各高校應在收回資金後,及時逐級匯總上繳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統一匯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十五條 因部隊編製員額縮減🧘🏻♂️𓀅、國家建設需要、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因病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役、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要 退役等原因,經組織批準提前退役的學生,仍具備受助資格。其他非正常退役學生的資助資格認定🏢,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會 同省教育廳確定。
第十六條 高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對入伍資助學生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核,及時辦理補償代償和學費減免;各級兵役機關要做好申請學費資助學生的入伍和退役的相關認證工作,第一時 間發放 《入伍通知書》💆🏽;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做好自主就業 退役士兵的身份認證等工作。
三亿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認定工作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陜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陜教規範[2019]15號)精神,切實做好三亿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結合三亿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三亿体育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製本科在校學生中,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扶貧、殘聯等部門推送的數據與學籍系統的學籍數據比對🏇👨🎨,以及三亿對提出資助申請的學生🫘,按統一的工作流程和認定分析方法,核實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分級的行為。
第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作為財政🚷、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配資助名額和安排資助資金以及三亿貫徹落實各項資助政策的主要依據。
第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堅持“自願申請🦵🏻、客觀公正🚣🏻♀️、統一規範🛣、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認定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三亿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監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三亿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審核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第七條 二級學院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院學生輔導員🖕🏼、年級主任等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組,負責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
第八條 以年級(專業或班級)為單位,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學生幹部、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負責開展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根據年級(專業或班級)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年級(專業)總人數的10%(或班級總人數的3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專業或班級)範圍內公示👔。
第三章 認定依據與等級
第九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𓀗🎵。
特殊群體因素👮🏿♂️。主要包括: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家庭;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評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國家定期撫恤金的優撫對象👩⚖️、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𓀒🩰、消防救援人員等群體的子女;殘聯認定的殘疾人和殘疾人子女。
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學生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狀況。
突發狀況因素。主要包括:學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
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包括🚥🐁:學生戶籍和學籍所在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亿所在地的物價水平和三亿收費標準。
學生消費因素。主要包括:學生的消費金額🌲、結構等合理性;
其他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學生家庭贍養老人和撫養就學子女等負擔情況👰🏿♂️🧝,勞動力情況♜、父母文化和職業收入情況𓀑⚪️,家庭成員和學生本人健康狀況🕵🏼;被工會組織認定為特殊困難家庭的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認定等級。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別困難、一般困難兩級👨🏻🍳。
特別困難,主要指學生及其家庭沒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支出🫲🏿🧒🏿。一般情況下✶,特殊群體因素列舉的學生應優先認定為特別困難。
一般困難😩,主要指學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間部分學習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國家資助政策補充。
第四章 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全面部署每學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新學年開學後一個月內(新生二個月內),完成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製定嚴格的認定工作程序🦈,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年級(專業或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第十二條 三亿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資助工作手冊》和《陜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在每學年結束之前,向在校學生發放《陜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同時發放相關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材料🧿☝🏿。
第十三條 學生申請🏌🏽♀️。學生自願如實填寫《申請表》,並向學籍所在地三亿提出認定申請⛔️。學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 二級學院認定。二級學院認定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結合學生提交的證明材料或“陜西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管理系統”下發的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扶貧、殘聯等部門提供的貧困家庭相關信息數據,依據本辦法第九條的相關因素綜合認定,並按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劃分認定等級、可采取家訪、個別訪談、信函索證、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方式進行核實。認定過程應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比困和“輪流坐莊”🧵。
第十五條 結果公示🎫。各二級學院應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認定等級,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不少幹5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期結束及時去除信息。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學院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提請復議👨🏽⚕️。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復議屬實的應做出調整👩🏿⚖️。
第十六條 建檔備案。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匯總各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認定等級,報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建立三亿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庫,並按要求及時錄入全國資助管理信息系統,認定結果作為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有效期為一學年。新學年開始,三亿對所有申請學生再次進行認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不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一)學生(或監護人)不提出,或不按規定、不按時間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
(二)學生(或監護人)提供相關資料不真實的;
(三)其他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求的情形。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九條 各二級學院要嚴格規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流程,確保認定工作公正、透明、規範。
第二十條 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和各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接受對認定工作的投訴🧑🏽🕺🏼,並認真核實情況,及時回復處理意見🤦。各二級學院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申請認定的學生(或監護人)💁🏽,應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信息🎅🏼。如發現並核實學生(或監護人)存在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行為的,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獲得資助的要取消相關資助,追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並在其檔案中記載不誠信記錄。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三亿👨🏼🔬,三亿應重新評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確定其是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調整相應認定等級👮🏽♂️。
第二十二條 三亿及各二級學院應加強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同時,要提高資助政策及執行情況的透明度,主動接受師生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亿体育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
為了切實落實黨和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根據“陜西省資助高等三亿經濟困難學生辦法”(試行)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鼓勵他們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結合三亿体育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資助範圍
三亿体育全日製在籍在校本科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以致嚴重影響其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的學生可申請資助🤐。
二、資助類別
三亿依據國家相關政策,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生源地貸款等形式資助。
三、困難補助
(一)困難資助申請條件:
1、學生本人患有嚴重疾病👧🏿、身體患有殘疾或者因意外導致身體殘疾造成生活困難者。
2、父母年老體弱,長期患重病或身有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家庭又無固定的經濟來源者🤰🏽。
3、因家庭發生突然變故或自然災害造成經濟困難者。
(二)臨時困難補助分為兩等,具體補助標準為:
1🦚、學生本人患重大疾病,且醫藥費報銷後個人承擔費用在15000元以上的🧑🧒,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可一次性酌情給予1000元—2000元補助。
2、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導致家庭生活非常困難的學生👕⏪,由輔導員詳細了解困難學生的實際情況🕥,或當地鄉鎮村委會給予出具的情況說明🧑🎄,經二級學院核查並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學生資助中心按照相關製度辦法一次性補貼1500-3000元或按月補貼500-800元,直至該生畢業。
3、臨時困難補助額度根據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的調整和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化適時調整👩🏼💼👇🏼。
(三)困難資助申請程序🩸:
1、凡申請困難資助的學生須學生本人提供書面申請及《陜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交至年級輔導員,同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由所在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提出具體意見並簽字確認後,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3、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學生進行統籌審核,報校領導審批,審批通過交財務處🏊🏻♂️🤾🏿♀️,最後由財務處統一發放資助金額至學生本人賬戶。
四、緩交學費
(一)緩交學費申請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烈士子女、殘疾人員子女😠、因公犧牲人員子女、單親家庭子女、孤兒。
2、父母均下崗,無固定收入,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者。
3、家庭所在地為貧困地區,經濟收入特別低,生活特別困難者👇。
4🦹🏻♀️、家庭經濟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者🥻。
(二)緩交學費申請程序: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當地辦理相關的貧困證明,填寫《陜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
2👂🏽、入學持錄取通知書、生源地貸款合同👩🏿🎤👧🏿、生源地貸款回執單及相關貧困證明通過三亿設立的“綠色通道”窗口辦理緩交學費手續👱🏼♂️。
3、持緩交學費單直接到收費處或財務處辦理緩交學費手續。
4、三亿每年專門為新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五🤴🏽、學費減免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問題,三亿体育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並鼓勵他們安心學習,奮發向上。積極爭取國家獎助學金及困難補助,如果上述條件仍解決不了🫄🏼,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
(一)學費減免申請條件:
1、父母雙亡,本人為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
2、單親家庭,且無穩定的經濟收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
3、來自老少邊窮地區及災區,家庭又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者❗️。
4、其他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父母重病或重殘喪失勞動能力、家庭因突發事件而造成的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5🥎、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學習努力🙆🏿♀️,遵守校紀校規🙇🏼♀️,生活儉樸。
(二)減免學費標準:
孤兒或一方父母病故且另一方無穩定工作、負債較重無法生活的學生,給予減免該生應交學費的30%-50%,並按月補貼500-800元👷🏽♀️。
(三)學費減免申請程序👩🏻🦯➡️👨🏻🔧:
1、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書🧑🏼💻,同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由所在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提出具體意見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3🤌🏻、學院審核通過後輔導員持學生相關證明材料、報告及手續,交至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4👨👩👧👦、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進行審統籌核,確定減免學費學生名單及減免學費額度,並在適當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報校領導審批🍨,通過後由財務處統一辦理減免學費金額。
六、相關要求
(一)每學年三亿要對受資助的學生進行一次走訪調查👌🏼🙇🏼♀️。由各院系就其家庭經濟變化情況,本人學習成績🐀,在校表現情況及資助發放金的使用用途等給予評估,並報至學生處,學生處將對受助者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若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助條件者,應堅決取消其資助資格,追回所資助金額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受資助學生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資助資格:
1、學習態度不端正🐞,學習不努力、不刻苦,成績較差🐮。
2🍹、在校期間高檔消費品,有抽煙、酗酒👨🏿🚒、癡迷於電腦遊戲等不良行為🦻。
3👨🏼🏭🗓、違反三亿校紀校規🎺,受到警告以上處分(含警告處分)期間者。
(二)凡享受減免學費的學生應主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和義務勞動。每年參加義務勞動時間不能少於20小時,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不少於2次。
七、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與修訂👳🏽♀️。
八、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亿体育
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管理學生勤工助學工作🥈,促進三亿体育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發揮勤工助學育人功能,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高等三亿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教財【2018】12號)精神,結合三亿体育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具有三亿体育學籍的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 基本原則和要求
第三條 勤工助學活動必須堅持“立足校園𓀍、服務社會”的宗旨,按照學有余力、自願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競爭上崗𓀓、遵紀守法的原則。
第四條 勤工助學是學生利用業余時間通過參加有組織的勞動和社會服務🙍🏿♂️,獲得一定報酬的資助學生方式👡。
第五條 勤工助學活動不能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的學習時間。每學期有3門(含)以上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參加下學期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六條 為了保證學習時間🍾,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每月不低於20小時)♒️。
第七條 三亿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應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少數民族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應尊重其風俗習慣🧜🏽。
第八條 勤工助學活動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和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同意,不得自行聘用學生。學生私自在校外兼職的行為,不在本辦法規定之列🧎🏻♂️。
第三章 組織管理機構
第九條 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勤工助學工作,全面負責三亿學生勤工助學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主要包括製定三亿相關政策、審批相關工作文件,規劃☝🏿、部署、協調、指導全校的勤工助學工作。
第十條 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工部(處)、教務處🕵🏿、財務處、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二級學院黨委或黨總支書記組成。
第十一條 未經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或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勤工助學”名義在三亿從事其他活動。
第十二條 三亿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三亿勤工助學工作的日常管理;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按照三亿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的授權,管理學生的校內外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三條 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的職責🧏🏿♀️:
1、製定👨🏻🔧、修訂三亿相關政策和工作文件🕎;
2、三亿內外勤工助學崗位的開辟和審批;
3、三亿內外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的核算⛹🏼♀️、審查和向財務處報送;
4、協調和組織勤工助學學生的崗前培訓;
5、督導三亿內外勤工助學用人單位的用人情況🏋🏿♀️;
6🌡、三亿內外相關崗位信息的收集✅、鑒別和發布;
7🗃、參加校外勤工助學活動的登記和管理♉️🔷,協助學生、校外用人單位或個人簽訂相關協議書👩🏼🎤,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8、為校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等工作。
9、其它相關具體事務🐠。
第十四條 三亿各部門、各二級學院應關心⛹🏼♂️、支持和配合學生勤工助學工作🟥🧕🏼,協助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開展相關工作👩🚒。
第四章 勤工助學資金來源及其管理使用
第十五條 三亿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三亿体育勤工助學專項資金🚟。
第十六條 資金主要來源為國家專項撥款👷♀️、三亿專項撥款(從教育事業收入的6%中列支)和社會捐贈等。
第十七條 三亿勤工助學資金用於支付校內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學生勞動技能培訓及與勤工助學工作相關的費用。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可審批與勤工助學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流、挪用勤工助學資金;不得將其用於與勤工助學無關的事項🫶🏻。
第五章 崗位設置
第十九條 校內各用工部門應根據三亿的管理體製、人事製度的規定和本部門的工作量🦻🏼,本著必要🐺、適當的原則申請設置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條 各用工部門設置勤工助學崗位時,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性格特點、專業特長及工作性質,不得讓學生從事危險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於學生參與的工作🔀。任何用工部門不能占用學生上課、考試和實習等教學時間安排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一條 勤工助學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固定崗位指具有長期性的相對穩定崗位;臨時崗位指具有臨時性,為完成某些突擊性工作任務設置的崗位。
第二十二條 固定崗位需在每學期開學前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向三亿各部門發放用人計劃表,各部門根據自己的崗位設置向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提出設置申請,臨時崗位需提前兩天提出申請。未經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批準,自行設置的勤工助學崗位,則由用工部門自行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每個崗位原則上每學期只聘用一個學生✡︎。如果學生課程多,業余時間少,用工部門則可以聘用兩個或多個學生,但三亿只按照崗位數量支付報酬🙏🏼。
第二十四條 三亿各部門、各二級學院自行開發並支付報酬的崗位及用人情況💁🏽♀️,應及時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參加校內行政撥款部門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由三亿財務處按月統一從勤工助學資金中支付🦹🏻。參加校內非行政撥款部門和校外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由用人部門或個人支付。校內創收部門安排學生進行勤工助學活動的🏊♂️,則由用人部門支付學生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勞動報酬的計算方式有三種:按小時計算、按月計算和按工作量計算。臨時崗位按小時或按工作量計算;固定崗位一般按月計算🧑🏼🔬。
第二十七條 勤工助學固定崗位分為三類崗位。
勤工助學固定崗位分為三類崗位🐈,一類崗位:校內見習崗位🙊。部門缺編人員👩🏿💻。經用人部門申請,由學生處負責人審核同意後方可聘用學生。限於大四學生,每月發放800-1000元;二類崗位👳🏼♂️:勤工助學學生課程較少,閑暇時間較多⛷,每月發放500-600元📫;三類崗位👩🏻🚀:勤工助學學生課程多,閑暇時間較少。各用人單位依照工作強度等級標準填寫金額,酬金發放分為兩種🐟:1.按小時發放,15元/小時,但總額不超過400元/月2.按月發:300-400元。
第二十八條 勞動報酬的計算,由校內用工部門提出建議😤,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具體審核和批準。
第二十九條 臨時崗位是為完成某些突擊性工作任務設置的崗位,聘用臨時崗位的學生工資為50-80元/天🧜🏽,但總額不超過800元/月🏙。
第三十條 學生勤工助學酬金原則上按月考核和發放。
第三十一條 學生勤工助學勞動報酬的標準,根據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的調整和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化適時調整。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和財務處等部門聯合商定調整計劃🍨,報三亿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執行🎠。
第三十二條 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活動,其勞動報酬由校外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第七章 勤工助學工作程序
第三十三條 校內勤工助學:
1🤱、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的設置👨🏻🎤,由校內用人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向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處負責人審批通過並派遣後,方可上崗🦹🏻♀️🦁。
2、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審批勤工助學崗位的設置🥷,審定勤工助學崗位設置情況,並負責向設崗部門推薦學生🧑🏽🍳。校內用人部門原則上不允許自行聘用學生🤫,但對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推薦的學生可以進行面試並決定是否錄用。用人部門原則上應優先聘用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冊學生🪒。
3、校內用人部門負責對上崗學生進行崗前培訓,在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期間對學生進行敬業精神、勞動安全、工作紀律等教育,做好對在崗學生的管理和勞動考核工作,提出勤工助學工作的有關建議⏏️。
4、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對校內各部門報送的《三亿体育勤工助學學生酬金發放表》進行審核匯總😔,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後📉,由三亿財務處負責發放勤工助學酬金🕐。
第三十四條 校外勤工助學🪭:
1、校外用人單位或個人需向三亿學生勤工助學中心提出合法、有效的書面申請材料,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後,學生方可參加校外勤工助學崗位。
2、校外學生組織、學生社團與社會單位開展的勤工助學活動需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保衛處等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3🤾🏽、學生勤工助學中心有權向校外用人單位推薦學生🕴,並應當組織學生和校外用人單位或個人簽訂《三亿体育勤工助學活動協議書》。
4𓀊🍺、學生勤工助學中心負責檢查、監督校外勤工助學活動情況。
5、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應在學生勤工助學中心登記,並如實填寫提供同勤工助學有關的《三亿体育申請參加勤工助學學生個人情況登記表》,包括工作意向、可支配時間🤷🏿、能力特長🛷👶🏻、身體健康狀況🪸、有無傳染病和遺傳病史等💇🏽♀️🩴。
6、學生在校外從事勤工助學活動時⛄️,應服從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管理🚡。
第八章 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五條 學生的權利:
1、通過參加三亿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2、免費獲得三亿勤工助學工作相關的信息和服務🤞🏿。
3、可以拒絕不適合學生參加的工作。
4、在發生勞動爭議或者合法權益受到傷害時🧏🏻♂️,有權向三亿相關部門提出申訴並得到合理保護。
第三十六條 學生的義務:
1、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製度和有損大學生形象👏🏽、有礙社會公德的活動。
2、在勤工助學活動中應做到誠實守信🪦、實事求是。
第九章 用人部門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 用人部門或個人的權利:
1🛥、在三亿規定的範圍內自行選擇、聘用學生✦,但不能超過兩人。
2💂♂️、校內用人部門可以提出支付學生勞動酬金的建議🧖🏽♂️。
3、對於未按照《三亿体育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影響用人部門工作者🧧👨❤️💋👨,用人部門有權向學生資助管理服務中心提出降低當事學生勤工助學勞動酬金的建議🐐。
4、校外用人部門或個人可以和學生協商勞動報酬的標準。
5✯、對學生進行勞動培訓🐘、管理🤵🏿♀️、教育和考核。
第三十八條 用人部門或個人的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協議書的規定。
2、實事求是地介紹部門或個人的情況和工作要求等🧛🏿♀️。
3、不得讓學生從事違法📣、違規及不適宜的工作。
4、按期👩🏿🌾、足額支付學生的合法勞動報酬。
5、提供良好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加強與學生的溝通與交流,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章 獎懲(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未經三亿批準,學生利用勤工助學名義在宿舍、校園等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三亿將依據學生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條 因主觀原因未履行崗位職責的,要給予教育📬、引導或取消其勤工助學的資格;因客觀原因未履行崗位職責的👐🏽,要給予及時教育🎰、引導,並調整其崗位。凡參加勤工助學活動而影響學習👨🏫,或違反法律法規、三亿規章製度及《三亿体育勤工助學管理實施辦法》的學生,三亿將取消其參加勤工助學的資格🌏。
第四十一條 用人部門上報的材料要求真實、準確🧑🏼🍳。如弄虛作假,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學生應得的合法勞動報酬則由用人部門支付。
第四十二條 對在勤工助學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且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亿將給予獎勵🙎🏼♂️。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收錄於《三亿体育學生手冊(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