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獎勵與處分
第四十九條 三亿、省(區🟩、市)和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對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造、體育競賽🤾、文藝活動🦘、誌願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十條 對學生的表彰和獎勵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學生”稱號或者其他榮譽稱號、頒發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給予相應的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三亿對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以及確定推薦免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公派出國留學人選等賦予學生利益的行為🫶🏽,應當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規定🚵🏻♂️,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選拔💐🧑🏼🔬、公示等製度💂🏻♀️。
第五十一條 對有違反法律法規🤴🏼、本規定以及三亿紀律行為的學生,三亿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記過;
(四)留校察看;
(五)開除學籍。
第五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三亿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
(五)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六)違反本規定和三亿規定,嚴重影響三亿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𓀀,造成嚴重後果的;
(八)屢次違反三亿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三條 三亿對學生作出處分,應當出具處分決定書。處分決定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學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處分的事實和證據;
(三)處分的種類、依據、期限;
(四)申訴的途徑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內容🛀🏼。
第五十四條 三亿給予學生處分🌺,應當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與學生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相適應。三亿對學生的處分,應當做到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
第五十五條 在對學生作出處分或者其他不利決定之前,三亿應當告知學生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學生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
處理🙋🏻♀️📓、處分決定以及處分告知書等,應當直接送達學生本人👟,學生拒絕簽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達;已離校的,可以采取郵寄方式送達;難於聯系的🏫,可以利用三亿網站、新聞媒體等以公告方式送達。
第五十六條 對學生作出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或者其他涉及學生重大利益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應當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研究決定,並應當事先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五十七條 除開除學籍處分以外,給予學生處分一般應當設置6到12個月期限,到期按三亿規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處分後,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第五十八條 對學生的獎勵👨🏼🏭、處理、處分及解除處分材料,三亿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三亿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
被開除學籍的學生,由三亿發給學習證明📣。學生按三亿規定期限離校,檔案由三亿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戶口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遷回原戶籍地或者家庭戶籍所在地。
收錄於《三亿体育學生手冊(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