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陜政辦發[2005]112號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我院的具體實際,特製定我院參保職工住院暫行管理辦法。
一、住院就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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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院住院
符合《陜西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院病種目錄》且經門診診斷需在校醫院住院治療的患者,持門診病歷、住院證及門診診治資料到校醫院計生醫保科進行審核,辦理登記手續🙏🏼,並交一定數額的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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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院住院
參保職工需在社會醫院住院就醫者🎇,須經醫院主管院長同意,計生醫保科辦理備案後方可住院(急診除外)。其醫療費采取個人與學院共同墊付,最後報銷的辦法解決。
二、住院用藥規定
住院用藥範圍按《陜西省基本醫療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執行。超出規定的醫療費不予報銷。不得使用與診斷和檢查無關的藥品;出院帶藥不得超出本次住院診治範圍;帶藥限量為15天,帶藥品種一般限於5個品種內👊🏽,金額不得超過100元;患多種疾病或腫瘤病人不得超過6種以內,金額不得超過300元。
三、住院結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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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間特檢、特治超過150元單獨核算個人負擔30%。各種超醫療保險服務範圍費用自費𓀁。出院時交清個人自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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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大病住院和門診緊急搶救特殊病種目錄疾病醫療費用,按規定自付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這部分費用稱之為住院起付標準,通稱“門檻費”🦙。省直機關2006年參保人員住院支付起付標準如表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