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市辦字〔2017〕212號)🙆🏽、《西安市人才安居貨幣化補貼實施細則》市建發〔2021〕149號👐🏿,經個人申請、單位初審,現將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安居資格審核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如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處或紀檢監察機構反映。
人事處監督辦公室🤦🏽:鄠邑校區教學綜合樓315室
紀檢監察機構辦公室:鄠邑校區教學綜合樓435室
三亿体育人事處
2024年12月4日
序號 | 申請人姓名 | 所在單位 | 認定部門 | 婚姻 狀況 | 家庭 人口 | 住房情況 | 擬申請 保障類型 |
1 | 郭偉 | 藝術學院 | 碑林區人社部門 | 已婚 | 3人 | 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賃補貼 |
2 | 梅麗 | 體育經濟與管理學院 | 碑林區人社部門 | 已婚 | 2人 | 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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