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陜醫保中心函〔2018〕7號
關於省級醫療保險特殊藥品醫療費用
現金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級各參保單位🥥🙇🏿:
為切實減輕參保患者用藥負擔,保障參保患者及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關於省級醫療保險特殊藥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人社函〔2017〕897號)文件規定,對因省級醫保特殊藥品(以下簡稱“特藥”)結算系統設置期間,未能實時結算報銷的特藥費用💪🏽,比照省本級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相關流程🗂,現就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結算範圍
2017年9月1日至特藥實時結算系統設置完成期間,參保患者使用的符合陜人社函〔2017〕897號文件規定的43種特藥(見附件),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費用。
二、申報材料
1.住院費用:住院發票報銷聯(已實時結算的提供住院發票醫保聯)、費用明細清單♕、住院費用支出結算表(已實時結算的提供)🚖🚌、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病案首頁;出👳♂️、入院記錄;長期和臨時醫囑以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基因檢測報告(藥品使用須檢測的);本人聯系電話💜,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並註明開戶行名稱🧔🏽♀️。
2.門診及藥店費用🖖🏿:發票報銷聯🧑🍳♉️、費用明細單、門診病歷、處方、基因檢測報告(藥品使用須檢測的);本人聯系電話,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並註明開戶行名稱。
3.異地就醫患者在就醫地發生的合規特藥費用,申報材料同上,其他管理按照《關於省級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陜醫保中心函〔2011〕30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審核相關要求
1.參保人員將報銷材料交至單位醫保專幹,醫保專幹負責初審,審核合格後統一報送至省醫保中心🙃。
2.特藥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將36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54號)文件及我省相關規定的醫保支付標準結算🐃,必須在限定支付範圍內使用。
3.使用腫瘤靶向藥品的患者,以基因檢測結果為指征的,須提交具備檢測技術資質醫療機構出具的基因檢測報告原件進行審核備案,同時提交復印件一份💥。
4.已由基金會或慈善總會等慈善
機構提供無償供藥的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5.省級醫療保險特藥結算系統設置完成後,中心將印發特藥管理規定,參保患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特藥定點醫藥機構實時結算特藥費用。在暫未實施特藥實時結算的統籌地區產生的特藥費用,繼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現金報銷。
6.請各參保單位醫保專幹做好宣傳工作🖊,協助參保患者🕵🏽🤰🏽,遵守相關規定,按要求提供報銷資料,確保基金安全運轉,維護參保人員權益。
7.本通知執行期間,如國家👩🏽、省級等相關政策調整🩹👷🏽,按照新政策執行👍🏽。
受理時間:2018年3月20日-3月30日(工作日)
申報地點🐟:行政樓117
咨詢電話👰🏻♀️:88409413
附件🏊♀️:納入省級醫療保險特藥管理藥品
人事處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