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在職教職工:
根據《陜西省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實施辦法》(陜人社發[2015]37號和陜人社發[2016]47號)文件精神、2016年11月29日院長辦公會議決議精神及我院參保工作實施進度🧠,全院在職教職工兩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及2014-2016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獎勵部分已發放到位,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工資補發
1、第一次工資補發
補發工資額度計算辦法:基本工資增資額(含2014年10月和2016年7月兩次調標)+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獎勵部分(2014年10月-2016年11月)-養老保險個人負擔部分(8%)-職業年金個人負擔部分(4%)
補發時間🚛:2014年10月—2016年11月🧑🏿🔬🤴🏽。
註:計劃財務處已於2017年1月26日發放至教職工交通銀行個人帳戶🧑🔧🗡。
2、第二次工資補發
補發工資額度計算辦法💇🏽♀️:2014年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獎勵部分(1-9月);
補發時間💇🏽:2014年1月—2014年9月👨🏻🍼。
註:計劃財務處已於2017年2月21日發放至教職工交通銀行個人帳戶。
二👨🏼🏫、個人所得稅扣繳情況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扣稅詳情請咨詢學院計劃財務處。
三、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及參保繳費情況的補充說明
1💽、根據陜人社發[2015]37號和陜人社發[2016]47號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在職教職工分別自2014年10月和2016年7月起進行了兩次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的調整;
2、根據上述文件中🤛:“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後😫,績效工資相應減少……”的規定,在2014年、2016年兩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的同時,績效工資進行兩次扣減(附 2014年、2016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減少額度標準表);
3👩🔬、參保後⚀,職工和單位按月、按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個人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為8%🤌🏿,職業年金比例為4%👫🏻;單位負擔比例分別為20%和8%📊,由院計劃財務處統一代扣代繳➔🍝;
4、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扣繳基數🧑🏼🦱;
繳費基數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護齡、扣減兩次後的績效工資🦇、津貼補貼;
5、在職教職工兩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補發🙎🏻♀️、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補扣、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獎勵部分補發已於2017年1月26日執行到位;2014年1-9月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獎勵部分補發已於2017年2月21日執行到位👨🏽🔬。
如有疑問請咨詢人事處勞資科(行政樓117)👩🏻🦱,咨詢電話029-88409413。
人事處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