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發〔2015〕2號《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文件精神👩🏽⚖️🧑🏽🔬,我院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養老保險製度。現就養老保險製度實施後,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標準調整(2014、2016)、離退休待遇發放、在職職工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扣繳等有關問題簡要說明如下🏌️:
一、在職人員工資說明:
1🧑🏼🌾、執行陜人社發[2015]37號和陜人社發[2016]47號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學院對在職教職工分別自2014年10月和2016年7月起進行了兩次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的調整;
2🤵🏼♀️、根據上述文件內容🫶:“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後👃🏼🙇♂️,績效工資相應減少……”的規定,2014年💉、2016年兩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的同時🧑🏿🦲,績效工資進行兩次扣減(附 2014年、2016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減少額度標準表;
3、參保後,職工和單位按月、按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個人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為8%🖖🏼🏦,職業年金比例為4%;單位負擔比例分別為20%和8%,由院計劃財務處統一代扣代繳👨🌾🙅;
4、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扣繳基數
繳費基數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護齡、扣減兩次後的績效工資✅;
5🫳🏻、對於在職人員2014年10月-12月、2015年全年、2016年1月-11月基本工資標準調整、補發、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補扣將陸續會在2017年的1月和2月工資發放時執行到位;
二🫱、離退休人員各項福利待遇發放說明
1、離退休職工離退休有關待遇調整(2014年、2016年)已
分別於2015年8月、2016年10月按照文件精神調整補發到位;
2、按照省上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省屬事業單位未實行工資統發的離休人員待遇收歸省財政管理,由省財政廳工資發放處實行工資上卡統一發放。
3、自2017年1月1日起我院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由陜西省養老基金管理中心統一發放🚴🏽,退休後有關待遇的變動審批均由陜西省養老基金管理中心經辦🤷♀️、審批✍🏿、執行;退休後有關待遇的執行標準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4、2014年10月以後退休人員🙍🏿,列入“預退休人員”(“中人”)類別管理,基本退休費暫按2014年9月30日在職時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標準計發,其他有關待遇按退休人員有關待遇標準核定發放,待陜西省養老基金管理中心完成基本退休費核定後按核定後的標準及退休時間發放🕑。
5、離退休人員有關待遇未納入統發部分仍由學院原渠道發放🧞。
如有疑問請咨詢人事處勞資科(行政樓117),咨詢電話029-88409413。
人事處
2016年12月20日
2014年👨🦼➡️、2016年績效減少額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