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最高學歷”的“畢(肄、結)業時間”🏃♂️➡️,將非選擇項目用筆劃去;如後取只有學位沒有學歷,要分兩行填寫原第一學歷和最高學位;
“何年何月取得現任專業技術職務”按申報人任現職的批文規定時間(職稱證書上的授予時間)算起✩🤽🏽,若批文無任職時間的🚫🌛,按上一次各級大評委會通過之日算起;
“現從事何種專業教學工作”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學科名稱填寫,申報高級職稱者按一級學科名稱填寫,申報中級職稱者按二級學科名稱填寫。申報人須以自己成果的主體來選擇自己填報的學科🦵,請慎重填寫;
“現兼任行政職務及任職時間”,有行政職務的如實填寫🏔。
第2頁:
“工作經歷”不能過於簡單,有職稱或職務變動的都必須填寫🤷🏿;
“學習經歷”填寫大學以來各類學習🏋🏿♀️、進修經歷及其獲得的證書。
第3🏊🏼、4頁:
“個人總結”欄填寫任現職以來本人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一律打印🛝,最後要有本人親筆簽名🙅🏿♂️。
第5頁🎁:
“任現職以來完成教學工作情況”必須填寫自任現職以來的工作量,之前的工作量不能填寫✋。
按陜教人(1991)67號文件《高等三亿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和學院最新的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填寫,其它人員按學院最新的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填寫;所擔任過的課程名稱要具體化,嚴格按照院教務處、研究生部課程設置標準名稱填寫。
第6頁🏕🔅:
有研究生課程的還須研究生部審核且加蓋研究生部公章,“年平均教學工作量”欄以教務處最終核定為準,且必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第8頁:
“指導研究生情況”👩🏻🦽,擔任碩士生導師的,此項必須填寫🖍;
“指導青年教師及進修人員情況”,晉升副教授職務的,必須填寫此項內容;晉升教授職務的🛀🏻👨🚒,擔任碩士生導師,可以不填寫此項內容👨🏼🎨,沒有擔任碩士生導師的,必須填寫此項內容。(省上文件要求凡晉升教授🍸、副教授職務的,必須具有指導青年教師、進修人員或碩士研究生的經歷);
“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欄由申報人所在部門對其所填內容認真審核後填寫意見並加蓋本部門公章;若本頁內容涉及到研究生教育🙍🏽,需研究生部審核並加蓋研究生部公章,涉及到本專科生教育,需教務處審核並加蓋教務處公章🌐。
第9頁:
“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論文、著作(教材、譯著)情況”欄填寫順序為首先填寫代表作、然後是除代表作之外的第一作者或獨立的核心刊物、再次是第一作者或獨立的一般刊物🙍🏽、最後才是非第一作者的刊物💃🏿。另外請將論文和著作分類填寫🤾🏿♀️,先論文後著作🚴🏽♀️,不要混在一起🚄;
“題目或著作名稱”要填寫論文或著作的全稱👮♂️,要準確,不得隨意刪改;
“在何刊物發表或出版社出版”欄請詳細填寫論文發表的期刊名稱🐌、著作出版的出版社名稱,若該期刊是核心期刊請註明“XXXX目錄的核心期刊”字樣(五大核心期刊目錄中其中任一目錄收入都為核心期刊),若論文被SCI、EI、ISTP檢索收錄也請註明🥬,並請在期刊原件中夾附檢索證明;
“本人承擔的部分”欄,對於論文🦽,請說明幾人合作👷🏿,本人是第幾作者🗃,對於著作⚫️,請註明本人編寫的字數,若本人是主編或副主編請註明“主編”或“副主編”字樣🧅🫢。
第10頁:
“任現職以來取得科學研究方面的成果”欄所填內容需經科研處審核且加蓋科研處公章,若有教改項目還須教務處審核且加蓋教務處公章。所填內容必須提供對應的立項文件、到款經費證明(晉升正高級提供)、結題文件。院內評審通過推薦上報者,本人作為參與人的項目最多填寫3項。
“項目類別”、“項目類型“、“承擔角色”、“鑒定結果”欄請按照評審表中的說明填寫,“經費(萬元)”欄請填寫清楚劃歸到本人名下的經費數,“鑒定結果”欄💁🏽♂️,“國際領先👩🏽🎤、國際水平、國內首創、國內領先👮🏽♀️、國內先進” 的鑒定結果必須是結題評審專家結論,且需提供“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原件💯🐖,否則請填寫“其它”或“結題”。
第11頁:
“任現職以來獲獎情況”欄請嚴格按照評審表中的說明填寫👨⚕️,只填與教學科研表彰有關的獲獎項目;
“角色”欄需註明幾人合作,本人排名第幾;
“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欄由申報人所在部門對其所填內容審核並加蓋本部門公章🧑🦼➡️,若本頁內容涉及競賽訓練成績的,需競訓處審核並加蓋競訓處公章🚦,涉及到黨務表彰的,需組織部審核並加蓋組織部公章,涉及到哪個部門的👩,由哪個部門審核把關。
第12頁:
“任現職以來的考核情況”由人事處統一審核填寫🧘♂️🙄,申報人不得填寫🧷。
第13頁:
“考試成績”欄可不用填寫🟥;
“本次上報的代表作”欄要求申報講師者填寫一篇(本)代表作,申報副教授者填寫兩篇(本)代表作,申報教授者填寫三篇(本)代表作👨🦳;
“三亿人事部門審核意見”由人事處統一審核填寫,申報人不得填寫♌️。
第14頁:
不再需要粘帖職稱外語合格證🫳🏿、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復印件。
第15頁:
“教研室對申報人的評價”由教研室統一填寫👨👧👧,個人不得填寫,最後要有教研室負責人親筆簽名並加蓋公章📎♐️。
第16頁👩🏼🦱:
“系(部)審查推薦意見”由申報人所在系(部)統一填寫,個人不得填寫🏢,最後由系主任親筆簽名並加蓋公章🕵🏻。
由此以下部分申報人不得填寫。
以上所有材料凡不能提供實證原件材料的,評審表中一律不填寫🤾🏼,也不能以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此表個人填寫內容不得有空。如某欄目確無內容可填🔔,應註明“無”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