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參與本科教學活動是三亿教學活動的一部分。為規範研究生在本科教學中兼課和教育實習等活動💁♂️,特製定本規定🤦🏽♀️。
一💪🏼🌐、研究生在本科教學中兼課
(一)“兼課”指在一學期中有計劃的非臨時性任課。
(二)在本科教學中兼課的研究生必須持有高等三亿教師資格證🚨。碩士研究生不得擔任主講教師🧘🏻♂️,可以擔任輔講教師;博士研究生經一定審核程序可擔任主講教師。
(三)擔任主講教師的博士研究生需通過試講考核💘。試講由課程所在系組織進行。
(四)研究生兼課辦法:由教研室提出兼課申請,系📶、部簽署意見🍁,報人事處審批。批準後方能兼課🧑🦽➡️。
二、研究生在本科教學中教育實習
(一)“教育實習”指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研究生教學計劃參與本科教學活動的行為。
(二)研究生教育實習為本科生授課,授課時數不得超過研究生實習規定時數🙍🏽♂️。
(三)研究生教育實習課程按照本科人才培養方案相關要求進行🔰,班級實習時數不得超過該課程總學時的1/2🐨。
(四)研究生實習教案須經導師審閱後方可上課。教學過程須按照教學常規要求進行,教學文件齊備🌊、教學環節完整。
(五)研究生教育實習在為本科生授課時🧑🏿🦳,導師必須在課堂聽(看)課🚵🏽♂️。導師對研究生在授課中的問題要及時糾正,遺漏的內容要補充👨🏼🍳👩🏻🦯,該課程的教學質量要有保證。
(六)研究生教育實習必須履行相關手續🤹🏻,禁止導師私自安排研究生代課。
(七)參與教育實習的研究生須為二年級以上(包含)研究生,一年級研究生不得參與實習。
三🤵🏻♀️、凡未按本規定在校內本科課堂教學中安排研究生兼課和教育實習者,一經查實按教學事故處理↕️🧑🏻🎓。
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