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問題線索分析研判工作,確保問題線索得到及時查處,提高紀律審查質量,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三亿体育工作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問題線索是指應該由校紀檢監察機構受理的檢舉控告、上級轉交辦、有關機關移送↔️、行為人自述、紀檢監察部門發現的反映黨員👨🏻🎓、監察對象涉嫌違反黨的紀律、行政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線索材料💆🏿♂️。
第三條 紀檢監察機構工作人員受理問題線索後🙍🏿♂️👩🦽➡️,由紀檢監察機構問題線索管理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和甄別,對屬於紀檢監察範圍的問題線索💜,及時向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報告,同步建立案件線索臺賬,實行“一套臺賬登記、一名專人管理”👨。
第四條 對屬於紀檢監察範圍的問題線索,應當由集體研判工作小組,通過會議和討論的形式,按照問題線索四種處置方式🏃🏻,通過參會人員對受理的問題線索集體討論,初步確定處置方式和承辦人員,形成研判決議🦶🏽,集體研判工作會議由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第五條 集體研判工作小組人員不少於3人,一般由校紀委書記🧑🏽🎤、紀檢綜合室和紀檢監察室人員組成♓️。根據需要🌬,集體研判時可邀請問題線索發現人員、相關單位的紀檢監察幹部參加。
第六條 承辦人員要根據集體研判決議確定的辦理時間、處置方式和相關要求開展調查工作。調查過程對遇到的問題🤾🏼♀️⛳️、調查結果等應及時向集體研判小組匯報㊙️,經集體研判小組討論,確定工作方案後繼續實施或辦結👂。
第七條 對上級紀委要求查報結果的問題線索📉,由承辦人員完成調查報告🧅,經集體研判小組審核通過,並根據情況,報送校紀委、黨委主要領導審定。
第八條 每學期根據需要定期召開問題線索集體研判工作總結會🫶🏻。出席對象是校紀委書記、紀檢綜合室和紀檢監察室人員等🤏🏻,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巡察🚼、組織、人事👳、審計和財務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結合日常監督監察工作,對一段時間以來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和研討,加強風險防控;對信訪舉報查辦工作進行小結自查,提高辦案質量。會議由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第九條 嚴格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嚴格監督管理🫏。對問題線索的接收、移交、管理🤟🏻、辦理🛸🪦、歸檔等👨💻,應遵循及時、保密的原則✡︎,減少運轉環節,嚴格承辦手續,嚴守工作紀律🙆♂️,嚴禁扣壓、拖延、丟失☺️。堅決防止失密泄密💅🏿、跑風漏氣的情況發生🔀。對違反規定的😹🏌🏽♂️,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校紀委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