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我院的合法權益,加強學院的合同管理🦌,保證合同依法簽訂和嚴格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院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時💃,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院與教職工簽訂的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我院具有法人資格👈,院長是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進行,製度規定的按製度授權權限簽訂☮️,特定人員在權限範圍內由特定人員簽訂🧏🏼♀️。
第四條 學院合同管理實行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工作機製。歸口管理是指各職能部門根據管理權限對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合同事項進行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合同歸口管理責任人🏋🏻。
第五條 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遵守學院合同管理製度,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六條 訂立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符合國家政策和學院的利益🧏♂️。院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國家和學院利益,牟取非法收入🦙👨🦽,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借貸合同👯♂️。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七條 合同條款應當完備⏫、嚴密,除根據法律規定或按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外,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標的(包括種類🌟、數量、質量等要求);
(三)價款及其支付(包括計算方法、支付進度📺、結算方式等);
(四)履行期限🤸🏻♂️、進度要求、地點和方式;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六)違約責任(包括違約金或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八)其他根據合同實際情況應當具備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名詞和術語的解釋🧑🏿🎄、風險的承擔𓀍🚖、知識產權歸屬🕞、收益的分成、保修✈️、保密、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條件等);
(九)合同簽訂的時間🧝🏿♀️🪰;
(十)當事人認為應當明確的內容🕵🏻。
第八條 學院各承辦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以學院名義簽訂🦹🏿♀️。合同中的三亿体育(甲方或乙方)代表為法人👬🏻、法人委托人或製度授權的特定人員。
第九條 學院授權院內各部門按其職責範圍和與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進行歸口管理,提出審查意見和建議,對履行過程進行監督▪️。
(一)科研合同按照科研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二)出版合同以經費來源部門作為歸口管理部門;
(三)涉及其他事項的,按照職責範圍及管理權限由其他相應歸口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條 以學院名義對外簽訂合同,除第九條明確規定的授權外📞,認為需要的由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訂🕵️♀️。未經授權🌈,學院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學院名義對外簽訂法人委托書。被授權人不得超越授權範圍簽署合同。未經院長書面同意,不得將被授予的權利轉授第三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簽訂一般應當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後,我方才能履行簽約手續🫅🏿。
根據合同的標的額及性質👨🦯,合同的審批🏋🏼♀️、簽約流程與權限如下:
(一)對外投資、融資、聯合辦學、以學院資產聯合經營⛹🏿、外事等重大事項的合同👩🔧,以及標的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合同,經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學院法律顧問審核,報院長辦公會審定後,由學院法人和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簽訂合同;
(二)標的額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100萬元以下的合同經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學院法律顧問審核🔀,報院長辦公會審定後🧔🏼,由分管院領導和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簽訂合同;
(三)標的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30萬元以下的合同由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學院法律顧問審核🌕,報分管院領導👩🏻🍳、院長共同審批後,由項目主體部門負責人簽訂合同🙇🏼♂️;
(四)標的額10萬元以下的合同由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必要時可請法律顧問審核後報分管院領導🤰🏼、院長審批後,由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合同👐🏼;
(五)標的額1萬元以下🧝🏽♂️👳🏿,在預算內的合同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後,由項目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合同;
(六)其他合同由院長或者院長書面授權特殊情況簽約。
第十二條 合同簽訂前,承辦部門應做好對方當事人有關情況的調查🙎🏻,內容包括:
(一)合同主體是否合格;
(二)經營範圍;
(三)履約能力、資金、信用情況🤼♀️;
(四)意願是否真實一致🤦🏻;
(五)承辦人的代理權是否符合授權範圍🎤🧗🏼。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承辦單位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敦促合同相對方積極履行合同,確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第十四條 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業務並進行賬務處理時,應審核合同有關付款條款🌅💱,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應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或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並及時向學院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有顯失公平、條款有誤💁🏼、對方沒有履約能力或有欺詐行為等情形,或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學院利益受損,合同承辦單位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按規定程序及時向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學院有關負責人報告,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合同補充、變更或解除事宜𓀊,以將損失降到最低🍪。
補充、變更的合同視同新合同,需重新履行相應的合同管理程序👲🏿🙎♀️。
第十六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承辦單位應及時妥善處理。處理時應先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四章 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七條 凡以學院名義簽訂合同都必須使用三亿体育合同專用章🛃,承辦部門通過OA系統填寫《三亿体育合同簽訂及使用印章審批表》,持正式合同文本到學院秘書科辦理簽章手續。院內各單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 學院合同專用章,由院黨政辦秘書科負責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未蓋合同專用章的合同🙅🏼,學院不予承認。
第十九條 建立合同專用章使用記錄🧗🏻♀️,用以記錄合同專用章的使用日期、合同名稱、編號、簽約份數👩🦯➡️、經辦人等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承辦人員不準攜帶合同專用章外出簽訂合同。外出簽訂合同,需攜帶加蓋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並登記、編號、回收,嚴防丟失🗽📺。
第二十一條 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若有遺失,造成損失的🍃,學院將視其情節🐕🦺,追究個人責任。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全院的合同采取歸口管理🧑🏿🎄。各歸口部門應安排專人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具體實施者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同時督促合作方履約📵。
第二十三條 合同具體實施者應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後果或者故意銷毀🤵🏽♂️🖐🏻、隱匿合同材料的🍀👰♀️,學院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同保管部門應做好合同及其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合同原件由各歸口部門負責保管。合同原件應編號登記👩🎨,指定專人保管,一般不得外借🧜🏼♀️。合同履行完畢後,承辦部門應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包括簽批單)並建檔備查,每年按檔案室要求歸檔🚐。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五條 各歸口部門承辦人的主要職責↗️。
(一)在法人和製度授權範圍內簽訂合同🧘♂️,對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負責🧂,並對所簽合同的履行有責任進行監督;
(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問題;參加對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三)將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等有關文書資料及時交合同管理員歸檔。
第二十六條 凡因合同引起的糾紛,需要進行訴訟活動的👩🏼💻🧑🏻🏫,須按有關規定將案件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學院黨政辦公室🏃♀️。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院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簽訂合同不做調查👩🏼⚕️,不了解對方資信⏰,致使合同履行存在風險利益受損者➖、給學院造成經濟損失者;
(二)承辦人在與合同對方合謀重大問題做出不當讓步或泄漏本單位合同謀略導致學院利益受損者🦈;
(一)在合同擬定中故意隱藏重大疏漏和欺騙🌬,導致學院利益受損者🈯️;
(三)對合同條款審核不嚴格,致使學院面臨訴訟風險或造成經濟利益損失者;
(四)授意或合謀串通簽訂虛假合同🎆,牟取私利或套取🧑🏻🦱、轉移資金者;
(五)未經學院法定代表人和製度授權擅自對外簽訂合同,或超越授權範圍對外簽訂合同,給學院造成經濟損失者;
(六)發現合同履行存在風險不采取措施或合同糾紛處理不當,致使學院利益受損者⏏️;
(七)不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解除等程序👨🏼🚒,或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金額和付款方式,致使學院面臨訴訟風險或學院利益受損者🫰🏽。
第二十八條 承辦人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學院合法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等,構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院內部各單位之間所簽訂的任何形式的合同不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十條 委托培養、人才培訓合同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單位所簽訂的合同🛸,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三亿体育合同管理辦法》(三亿院發〔2017〕29號)同時廢止🏋️。執行過程中遇有其它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辦公室👩💼。
三亿体育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