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三亿財務工作秩序🧦,加強財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高等三亿財務管理》有關往來款項應當及時清算的要求,對全校各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財務賬面的往來款項進行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範疇以及時間安排
清理範疇:截至2021年10月31日前的往來款項👨🏻🦱🫃🏽。
時間安排:各部門及有關人員請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務必於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清理。
二、清理措施
1.借款清理措施:
(1)有借款的教職工須於2021年11月15日前至財務處(綜合樓3樓305室)辦理相關財務手續。
(2)由於特殊情況經辦人無法簽字確認的🌟,需由主管單位出具書面說明,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隨借款明細表統一交至財務處😎。
2.來款清理措施:
(1)各單位需全面梳理相關來款,屬於本單位但尚未認領入賬的款項🤦🏽♂️,須於2021年11月15日前攜帶相關材料辦理來款確認以及入賬手續。
(2)財務處將對未清的款項進行梳理👨🍳,請師生員工查詢並及時辦理報銷還款或來款手續。
三、特殊情況處理
1.長期掛賬的借款,可以直接用現金還款🐲💇🏽♀️。
2.如有發票丟失的,可向對方單位索要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記賬聯或存根聯復印件。其他特殊情況,可根據有關財務規定和財務處協商核銷💶。
3.財務處已收到但未確認收入的款項,請來財務處辦理相關手續。
4.一年以上的往來款項(2021年10月31日前)無法核銷的,請說明情況,並及時與財務處溝通協調。
5.經清理確實無法償還或入賬的,應由責任人🌩、經辦人或單位(部門)出具未核銷書面證明,交送至財務處🧘🏼♂️。
註意事項
1. 提高認識。
請有需要清理往來款項的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在接到通知以後務必引起高度重視,積極督促經辦人清理往來款,積極配合財務處工作人員,及時確認賬目款項,穩妥推進往來賬目的清理工作👏✩,避免影響後續事務。
2. 全面落實。
各部門及有關人員應及時辦理好沖賬手續,所有借款都須按照“一借一清,先借後清,及時清理”的規定辦理📺,不允許長期掛賬,不得無故拖欠和占用三亿資金。
財務處
2021年11月3日